首頁 > 法律專欄 > 《家事法專欄》 > 大S猝逝孩子監護權怎麼辦?|台南律師事務所推薦|南區律師事務所推薦

法律專欄Blog

大S猝逝孩子監護權怎麼辦?|台南律師事務所推薦|南區律師事務所推薦

分享到

大S猝逝,生父汪小菲與孩子監護權歸屬

本所專門爭取子女監護權經驗豐富,若配偶一方死亡,根據我國《民法》規定,未成年子女的監護權將由尚在世的另一方—即另一位父母依法繼承。以大S(徐熙媛)不幸過世的情境為例,若她與前夫汪小菲之間有未成年子女,在大S死亡後,汪小菲即依法成為子女的法定監護人,無須再經法院裁定。

然而,若有證據顯示汪小菲不適任擔任監護人,如涉及家庭暴力、酗酒或無照顧能力,利害關係人(如祖父母或其他親屬)可向法院聲請變更監護權。法院將以子女最佳利益為原則,綜合考量生活穩定性、教養能力與情感依附等因素做出裁定。整體而言,監護權的歸屬以保障未成年子女的成長福祉為核心。

TOP